發(fā)布日期:2020-06-18
?1、房屋類型為:學校、幼兒園、醫(yī)院、商場、圖書館、公共娛樂場所、賓館、飯店以及客運車站候車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場所,建議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工作。
2、一般居住型建筑房屋,使用年限滿30年時,建議進行首次安全評估,并每10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3、當房屋達到所設計的使用年限仍需繼續(xù)使用的,建議每2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4、建立在河渠、山坡、軟基、采空區(qū)等危險地段的房屋建筑,建議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5、當房屋的梁、板、柱等結構構件和陽臺、雨罩、空調(diào)外機支撐構件等外墻構件及地下室工程,使用滿30年,建議進行首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,并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6、當房屋需要建立懸掛陽臺、玻璃幕墻、外墻貼面磚石或抹灰、屋檐等,建議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以上根據(jù)房屋類型、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時間情況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情況,其實各地方住建主管部門早已有相關的規(guī)定。
7、在房屋建筑上設置高聳物、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,屬于拆改房屋結構、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,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(zhì)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,經(jīng)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,方可設置。
8、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。確需裝飾裝修的,應當先進行房屋鑒定,并采取修繕加固措施,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,方可進行裝飾裝修。
9、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、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,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(zhì)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,經(jīng)房屋質(zhì)量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,方可施工。
10、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用房的,經(jīng)營者應當向房屋質(zhì)量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。
11、因發(fā)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、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,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12、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、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設項目的,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(qū)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鑒定,并按照規(guī)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